
汨罗融媒体讯(通讯员 许林帅)丈夫有了婚外情,还向“第三者”转了59万余元 ,妻子能把钱要回来吗?
2012年,杨某与周某登记结婚,婚姻关系存续至今。2023年6月,杨某发现周某与向某存在婚外情关系,且周某在与向某保持不正当关系期间,通过微信、支付宝、银行转账等方式向向某赠与财物合计59万余元。杨某认为,周某的行为严重违背夫妻忠诚义务,其擅自处分巨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对象,而向某在明知周某已婚的情况下仍与之保持不正当关系并接受赠与,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,严重侵害了其财产权益,遂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确认赠与无效并返还财产。
法院审理查明,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,向某在明知周某婚姻状况的情况下,仍与其保持婚外不正当关系并接受大额财物赠与。法院认为,双方的行为明显违背公序良俗,因此涉案赠与行为无效。
审理过程中,承办法官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,多次通过电话与向某进行沟通,深入释法明理,详细分析判决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及社会影响,引导其理性预判。最终,向某同意全额返还周某赠与的59万余元。
法官说法: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、奖金及生产经营等收入,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,平等享有权利、承担义务。非经对方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。
一审:张 咪
二审:游 岚
三审:张 为
责编:游岚
来源:汨罗市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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